建设背景
关于我们
合作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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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中外人文交流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发力,丰富和拓展人文交流的内涵和领域,打造人文交流国际知名品牌。重点深化中外留学与合作办学,高校和科研机构国际协同创新,支持汉语、中医药、武术、美食、节日民俗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代表性项目走出去,开展文物、美术和音乐展演,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和重点体育项目发展等方面的合作。要着力推动中外人文交流渠道更加畅通,平台更加多元,形式内容更加丰富,重心下沉、贴近民众,探索新的交流形式和合作领域。
      2020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指出,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要主动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鉴、互容、互通,形成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意见》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一是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改进高校境外办学,改革学校外事审批政策,持续推进涉及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改革。二是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更加开放畅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三是优化出国留学工作布局,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深化教育国际合作,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扩大在线教育的国际辐射力。同时,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丰富中西部地区薄弱学校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四是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深化与重要国际组织合作,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开发推广体系,优化汉语国际传播,支持更多国家开展汉语教学。
发起设立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两份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专业化、国际化的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参与人文交流具体项目运作;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成渝地区和重庆地方相关文件提出,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为服务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发展,落实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外人文交流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建设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和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等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平台,2021年5月29日,在重庆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李斌处长、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乐勇秘书长等领导共同见证下,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中心、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重庆市国际教育研究会、重庆市板球协会、带路世通重庆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教科文通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千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荣昌中外人文交流有限公司、重庆铁投科技有限公司、加拿大土豆教育集团、香港帝盟沃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带路语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好同学教育科技公司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简称“中外文服”),英文名称The Service Consortium of Chongqing for International People-to-People Exchange(SCIPE)。
      中外文服平台秉承“开放务实、升级存量、建设增量、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广泛联合中外相关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科研单位、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融合“社团组织事业联合+企业集团资产关系”运行优势,以资产关系和协议合作为纽带,邀请企业、院校、研究院、社会组织等单位加入,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和“开放务实、升级存量、建设增量、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共同协作发展,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加大中外人文交流,助力成渝双城建设。
 平台使命
   创新教育国际合作,加大中外人文交流。
 平台愿景
   打造全国首个OMO中外人文交流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原则
   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服从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执行如下工作原则。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与要求;
(二)、从地方实际和需求出发;
(三)、坚持协会指导、市场导向、多方参与;
(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
(五)、坚持自愿参与、平等互利;
(六)、兼顾政治效应、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七)、坚持升级存量、建设增量 ;
(八)、坚持开放务实、共建共享。
建设背景
     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于1992年成立,是由重庆市民政局批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业务主管指导的全市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现有教育机构、教育咨询服务机构、教育中介服务机构、教育研究机构等会员单位302家,是全市民间教育国际交流与中外人文交流在行业引领、行业项目服务、行业智能化服务、行业治理和会员维权等五个方面的法定牵头组织、主渠道和平台。
     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中心(简称“重教国际服务中心”)是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为了践行《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由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简称“重教国际协会”)设立的第一个协会平台服务代表机构。在履行重教国际协会常规服务任务之外,重教国际服务中心承接履行一带一路西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联盟秘书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重庆分中心等西部地区和教育部下属机构的联络与合作职能,服务重庆地方和西部省市与全球各地的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简称“中外人文交流重庆办公室”)是为了践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建设,在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重教国际协会指导下,于2018年10月设立,挂重教国际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重教国际服务中心和中外人文交流重庆办公室联合带路世通集团等单位,共同建设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面向中外院校、企业、政府机构和个体等各端服务对象,立足巴渝大地,多元化筹措经费,高举中外人文交流工作旗帜,打造教科文国际交流孵化器品牌指挥中枢,厚植中外人文交流事业发展沃土。为了“十四五”发展开局突破,教科文国际交流孵化器下设10大扁平化部门(1办2院3处4部):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办公室;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中外人文交流创新院;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处、中外人文交流科技处、中外人文交流投融资处;中外人文交流教育事业部、中外人文交流产业事业部、中外人文交流园区事业部、中外人文交流国际事业部,各部门1V9相互赋能,以“一域服务全局,以全局促进一域”工作思想,实施“1234”战略,对标打造:1个品牌,2支队伍,3大资源,4大业务,切实推进重庆地方中外人文交流“十个一”工程,落地实施“一百个”中外人文交流项目。
一个品牌:【1】塑造一个地方中外人文交流品牌
二支队伍:【2】聚集一批中外人文交流领域专家
              【3】培育一支中外人文交流青年队伍
三大资源:【4】举办一系列中外人文交流主题会议
              【5】启动一个中外人文交流数字平台建设
              【6】启动一支中外人文交流基金
四大服务:【7】服务建设一批中外人文交流基地学校
              【8】共建一批中外人文交流产业基地
              【9】开建全国第一个中外人文交流试验园区
              【10】共建一批海外国别服务基地
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简介
合作征集
第一条  中外人文交流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与政治互信、经贸往来共同构成新时代下中国大国外交三大支柱,对“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2019年3月27日,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签署《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日与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签订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共建意向书,对接重庆市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等方面需求,共同推进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和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等工作。
第三条 2021年5月29日,为更好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发展,在重庆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李斌处长、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乐勇秘书长等领导共同见证下,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中心、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重庆市国际教育研究会、重庆市板球协会、带路世通重庆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教科文通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千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铁投科技有限公司、加拿大土豆教育集团、香港帝盟沃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带路语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好同学教育科技公司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简称“中外文服”),英文名称The Service Consortium of Chongqing for International People-to-People Exchange(SCIPE)。
第四条  服务平台秉承“开放务实、升级存量、建设增量、共建共享”的原则,鼓励成员单位依据实际、结合需求、发挥优势,向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并充分利用服务平台进行实施,打造中外人文交流优质单位库和项目库,共建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共同服务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1个教科文综合园、12个特色园)、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沙坪坝、渝北、南岸、渝中区等)、中外人文交流特色校、中外人文交流行业基地和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等建设工作。
第五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发展,规范服务平台发展,推动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人文交流合作,按照如下原则,制订本合作征集办法。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与要求;(二)、从地方实际和需求出发;(三)、坚持政策指导、市场导向、多方参与;(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五)、坚持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六)、兼顾政治效应、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七)、坚持升级存量、建设增量 ;(八)坚持开放务实、共建共享。
第六条 向服务平台申报项目,申报成员单位应当具有保障项
目实施的人力、物力、财务及相应管理规定,并且项目应当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某个领域,如:教育、人文、产业、商业、城市开发等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或引领性,志愿在推动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人文交合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具有明显社会效益,不仅有利于服务平台成员发展,也有利于提升服务平台的国内外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前期工作扎实,有进一步提升或推广的空间。
第七条 服务平台面向教育、科技、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图书、影视、非遗、演出、文物等十余中外人文交流领域,公开征集遴选优质单位和项目。项目实施方式包括教育和人文领域的互访与交流、培训、课程、论坛、表演、展览、艺术节/周、课题研究、合作办学、学校建设、产业投资、城市开发、文旅、研发等项目模式。
(一)、深化中外留学、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如:展会论坛、访问考察、师资培训、外事服务、研学交流、个人留学、外语培训、国际课程等。
(二)、支持汉语、中医药、武术、美食、节日民俗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走出去代表性项目。
(三)、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际协同创新项目。
(四)、推广国际文物、美术和音乐展演项目。
(五)、支持大型体育赛事和重点体育发展项目。
(六)、支持建设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学堂的项目。
(七)、支持高校加快培养非通用语人才培养项目。
(八)、推动中外广播影视、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联合制作、联合采访、合作出版,促进中外影视节目互播交流项目。
(九)、推动实施图书、影视、文艺演出等领域的专项交流,丰富人文交流的文学艺术内容和载体项目。
(十)、推动做大做强“互联网+人文交流”,实现实体与虚拟交流平台项目。
第八条 根据申报项目特点和需求,由服务平台把项目纳入中外人文交流(重庆)十大工程实施,进入一百个中外人文交流特色项目库。
一个品牌:【1】塑造一个地方中外人文交流品牌
二支队伍:【2】聚集一批中外人文交流领域专家
二支队伍:【3】培育一支中外人文交流青年队伍
三大资源:【4】举办一系列中外人文交流主题会议
三大资源:【5】建设一个中外人文交流数字平台
三大资源:【6】建设一支中外人文交流基金
四大服务:【7】服务一批中外人文交流基地学校
四大服务:【8】共建一批中外人文交流行业基地
四大服务:【9】建设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试验园区
四大服务:【10】共建一批海外国别服务基地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由相关单位推荐和评估通过加入服务平台,按照中外人文交流的十余个行业领域授予平台成员单位匾牌。平台成员单位可选择四个类别:观察员单位 、一般成员单位 、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不同成员单位对应不同的平台成员权利和义务。
非成员单位同时填写《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申请表》(参见附件1)和《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合作申请书》(参见附件2),向服务平台秘书处申报。
成员单位填写《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合作申请书》,直接向服务平台秘书处申报。
第十条 服务平台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审核,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列入服务平台支持的项目清单。
第十一条 服务平台对列入清单的项目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不同情况和需求,提供政策指导、策划完善、专家论证、法律咨询、项目设计、业务拓展、宣传推广、投融资合作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需要签订协议的,在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下,由服务平台、项目方或相关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工作机制等。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由专人负责,与服务平台秘书处直接对接和沟通,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案,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安全、有序和有效。平台成员单位有义务为平台推荐发展优质新成员和遴选优质新项目。
第十四条 服务平台秘书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可将项目推荐给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中心、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一带一路西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联盟秘书处、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地方区县人民政府、驻成渝地区外国领馆等单位,争取更大支持和服务。
第十五条 本办法根据《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合作章程》制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服务平台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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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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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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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嘉发跨贸中心28F2804-1
网站:www.cqciee.com
电话/传真:023-6260-5502
邮箱:info@cqci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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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中外人文交流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发力,丰富和拓展人文交流的内涵和领域,打造人文交流国际知名品牌。重点深化中外留学与合作办学,高校和科研机构国际协同创新,支持汉语、中医药、武术、美食、节日民俗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代表性项目走出去,开展文物、美术和音乐展演,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和重点体育项目发展等方面的合作。要着力推动中外人文交流渠道更加畅通,平台更加多元,形式内容更加丰富,重心下沉、贴近民众,探索新的交流形式和合作领域。
      2020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指出,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要主动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鉴、互容、互通,形成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意见》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一是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改进高校境外办学,改革学校外事审批政策,持续推进涉及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改革。二是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更加开放畅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三是优化出国留学工作布局,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深化教育国际合作,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扩大在线教育的国际辐射力。同时,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丰富中西部地区薄弱学校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四是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深化与重要国际组织合作,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开发推广体系,优化汉语国际传播,支持更多国家开展汉语教学。
发起设立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两份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专业化、国际化的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参与人文交流具体项目运作;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成渝地区和重庆地方相关文件提出,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为服务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发展,落实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外人文交流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建设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和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等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平台,2021年5月29日,在重庆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李斌处长、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乐勇秘书长等领导共同见证下,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中心、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重庆市国际教育研究会、重庆市板球协会、带路世通重庆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教科文通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千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荣昌中外人文交流有限公司、重庆铁投科技有限公司、加拿大土豆教育集团、香港帝盟沃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带路语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好同学教育科技公司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简称“中外文服”),英文名称The Service Consortium of Chongqing for International People-to-People Exchange(SCIPE)。
      中外文服平台秉承“开放务实、升级存量、建设增量、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广泛联合中外相关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科研单位、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融合“社团组织事业联合+企业集团资产关系”运行优势,以资产关系和协议合作为纽带,邀请企业、院校、研究院、社会组织等单位加入,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和“开放务实、升级存量、建设增量、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共同协作发展,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加大中外人文交流,助力成渝双城建设。
 平台使命
   创新教育国际合作,加大中外人文交流。
 平台愿景
   打造全国首个OMO中外人文交流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原则
   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服从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执行如下工作原则。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与要求;
(二)、从地方实际和需求出发;
(三)、坚持协会指导、市场导向、多方参与;
(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
(五)、坚持自愿参与、平等互利;
(六)、兼顾政治效应、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七)、坚持升级存量、建设增量 ;
(八)、坚持开放务实、共建共享。
建设背景
     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于1992年成立,是由重庆市民政局批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业务主管指导的全市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现有教育机构、教育咨询服务机构、教育中介服务机构、教育研究机构等会员单位302家,是全市民间教育国际交流与中外人文交流在行业引领、行业项目服务、行业智能化服务、行业治理和会员维权等五个方面的法定牵头组织、主渠道和平台。
     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部(简称“重教国际服务部”)是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为了践行《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由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简称“重教国际协会”)设立的第一个协会平台服务代表机构。在履行重教国际协会常规服务任务之外,重教国际服务部承接履行一带一路西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联盟秘书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重庆分中心等西部地区和教育部下属机构的联络与合作职能,服务重庆地方和西部省市与全球各地的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简称“中外人文交流重庆办公室”)是为了践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建设,在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重教国际协会指导下,于2018年10月设立,挂重教国际服务部合署办公。
      重教国际服务部和中外人文交流重庆办公室联合带路世通集团等单位,共同建设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面向中外院校、企业、政府机构和个体等各端服务对象,立足巴渝大地,多元化筹措经费,高举中外人文交流工作旗帜,打造教科文国际交流孵化器品牌指挥中枢,厚植中外人文交流事业发展沃土。为了“十四五”发展开局突破,教科文国际交流孵化器下设10大扁平化部门(1办2院3处4部):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办公室;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中外人文交流创新院;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处、中外人文交流科技处、中外人文交流投融资处;中外人文交流教育事业部、中外人文交流产业事业部、中外人文交流园区事业部、中外人文交流国际事业部,各部门1V9相互赋能,以“一域服务全局,以全局促进一域”工作思想,实施“1234”战略,对标打造:1个品牌,2支队伍,3大资源,4大业务,切实推进重庆地方中外人文交流“十个一”工程,落地实施“一百个”中外人文交流项目。
一个品牌:【1】塑造一个地方中外人文交流品牌
二支队伍:【2】聚集一批中外人文交流领域专家
              【3】培育一支中外人文交流青年队伍
三大资源:【4】举办一系列中外人文交流主题会议
              【5】启动一个中外人文交流数字平台建设
              【6】启动一支中外人文交流基金
四大服务:【7】服务建设一批中外人文交流基地学校
              【8】共建一批中外人文交流产业基地
              【9】开建全国第一个中外人文交流试验园区
              【10】共建一批海外国别服务基地
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简介
合作征集
第一条  中外人文交流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与政治互信、经贸往来共同构成新时代下中国大国外交三大支柱,对“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2019年3月27日,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签署《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日与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签订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共建意向书,对接重庆市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等方面需求,共同推进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和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等工作。
第三条 2021年5月29日,为更好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发展,在重庆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李斌处长、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乐勇秘书长等领导共同见证下,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中心、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重庆市国际教育研究会、重庆市板球协会、带路世通重庆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教科文通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千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铁投科技有限公司、加拿大土豆教育集团、香港帝盟沃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带路语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好同学教育科技公司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简称“中外文服”),英文名称The Service Consortium of Chongqing for International People-to-People Exchange(SCIPE)。
第四条  服务平台秉承“开放务实、升级存量、建设增量、共建共享”的原则,鼓励成员单位依据实际、结合需求、发挥优势,向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并充分利用服务平台进行实施,打造中外人文交流优质单位库和项目库,共建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共同服务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1个教科文综合园、12个特色园)、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沙坪坝、渝北、南岸、渝中区等)、中外人文交流特色校、中外人文交流行业基地和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等建设工作。
第五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发展,规范服务平台发展,推动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人文交流合作,按照如下原则,制订本合作征集办法。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与要求;(二)、从地方实际和需求出发;(三)、坚持政策指导、市场导向、多方参与;(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五)、坚持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六)、兼顾政治效应、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七)、坚持升级存量、建设增量 ;(八)坚持开放务实、共建共享。
第六条 向服务平台申报项目,申报成员单位应当具有保障项
目实施的人力、物力、财务及相应管理规定,并且项目应当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某个领域,如:教育、人文、产业、商业、城市开发等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或引领性,志愿在推动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人文交合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具有明显社会效益,不仅有利于服务平台成员发展,也有利于提升服务平台的国内外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前期工作扎实,有进一步提升或推广的空间。
第七条 服务平台面向教育、科技、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图书、影视、非遗、演出、文物等十余中外人文交流领域,公开征集遴选优质单位和项目。项目实施方式包括教育和人文领域的互访与交流、培训、课程、论坛、表演、展览、艺术节/周、课题研究、合作办学、学校建设、产业投资、城市开发、文旅、研发等项目模式。
(一)、深化中外留学、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如:展会论坛、访问考察、师资培训、外事服务、研学交流、个人留学、外语培训、国际课程等。
(二)、支持汉语、中医药、武术、美食、节日民俗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走出去代表性项目。
(三)、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际协同创新项目。
(四)、推广国际文物、美术和音乐展演项目。
(五)、支持大型体育赛事和重点体育发展项目。
(六)、支持建设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学堂的项目。
(七)、支持高校加快培养非通用语人才培养项目。
(八)、推动中外广播影视、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联合制作、联合采访、合作出版,促进中外影视节目互播交流项目。
(九)、推动实施图书、影视、文艺演出等领域的专项交流,丰富人文交流的文学艺术内容和载体项目。
(十)、推动做大做强“互联网+人文交流”,实现实体与虚拟交流平台项目。
第八条 根据申报项目特点和需求,由服务平台把项目纳入中外人文交流(重庆)十大工程实施,进入一百个中外人文交流特色项目库。
一个品牌:【1】塑造一个地方中外人文交流品牌
二支队伍:【2】聚集一批中外人文交流领域专家
二支队伍:【3】培育一支中外人文交流青年队伍
三大资源:【4】举办一系列中外人文交流主题会议
三大资源:【5】建设一个中外人文交流数字平台
三大资源:【6】建设一支中外人文交流基金
四大服务:【7】服务一批中外人文交流基地学校
四大服务:【8】共建一批中外人文交流行业基地
四大服务:【9】建设全国首个中外人文交流试验园区
四大服务:【10】共建一批海外国别服务基地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由相关单位推荐和评估通过加入服务平台,按照中外人文交流的十余个行业领域授予平台成员单位匾牌。平台成员单位可选择四个类别:观察员单位 、一般成员单位 、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不同成员单位对应不同的平台成员权利和义务。
非成员单位同时填写《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申请表》(参见附件1)和《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合作申请书》(参见附件2),向服务平台秘书处申报。
成员单位填写《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合作申请书》,直接向服务平台秘书处申报。
第十条 服务平台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审核,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列入服务平台支持的项目清单。
第十一条 服务平台对列入清单的项目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不同情况和需求,提供政策指导、策划完善、专家论证、法律咨询、项目设计、业务拓展、宣传推广、投融资合作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需要签订协议的,在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下,由服务平台、项目方或相关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工作机制等。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由专人负责,与服务平台秘书处直接对接和沟通,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案,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安全、有序和有效。平台成员单位有义务为平台推荐发展优质新成员和遴选优质新项目。
第十四条 服务平台秘书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可将项目推荐给重庆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服务中心、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试验园区办公室、一带一路西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联盟秘书处、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地方区县人民政府、驻成渝地区外国领馆等单位,争取更大支持和服务。
第十五条 本办法根据《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合作章程》制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服务平台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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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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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人文交流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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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嘉发跨贸中心28F
网站:www.cqciee.com
电话/传真:023-6500-8515
邮箱:office@cqci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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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外人文交流(重庆)综合服务平台  
承办单位:重庆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重庆国际教育服务中心|重庆中外人文交流集团